网络文化产业演进规律

从世界文化产业的发展历程来考察,文化产业的发展总是跟随着技术进步的脚步,往往为文化载体的发展所推动:印刷术的风行启动了报刊、出版等产业,电影和电视机的发明催生了影视产业,当今,以高速宽带和移动网络等信息技术为依托,信息化和网络化的潮流使得网络文化产业已经从幕后走向前台,并成为文化经济、文化产业一个新的增长点。
 
从产业演进的角度来看,网络文化产业既不是传统意义上的信息产业,也不是传统意义上的文化产业,而是信息产业和文化产业相关联的结果,其发展过程体现了信息技术与文化内容的互相推动。

(一)信息产业与文化产业的相互关联

文化产业的演进,与传播媒介的技术革命息息相关。以作为文化产品主要载体的传播媒介来看,人类传播史上曾经历过3次大的技术革命:第一次技术革命是印刷媒介的发明和应用;第二次技术革命是电影、广播、电视等电子媒介的诞生;第三次技术革命是计算机技术、网络技术和通讯技术的飞速发展所催生的网络媒介。

印刷媒介出现之前,文化的传播缺乏便利的途径,还不具备产业化的条件。印刷媒介的出现,其易于保存和能够广泛传播的特点促使了文化产业的形成和发展。但作为一种实物,印刷媒介生产使用的是可耗竭的资源,供给必然是有限的;且从传播的角度来看,靠印刷媒介来传播文化传播的速度和距离要受时空的限制。电子媒介以声光为介质,能够大规模地生产和复制,部分突破了资源稀缺性的约束,大大拓展了文化产业的市场空间。但电影、广播、电视等电子媒介的复制要受成本收益的约束,而且采用的都是一对众的传播模式,消费者的个性化需求很难得到满足。

以传统媒介为载体的传统文化产业发展所面临的局限,随着以数字化和网络化为核心的信息产业的纵深发展得到了自然的突破。技术发展到一定程度,开始与内容相关联,数字化和网络化的技术逐渐渗透到了文化产业。文化产品被数字化之后,产品本身成了一种信息,可以被极其便利地大规模复制,文化产品的生产效率越来越高,使文化产品成为一种不可耗竭的资源。同时,网络媒介也开始走上历史舞台。通过网络媒介进行文化传播,超越了时空的限制,可以瞬时将被数字化的文化传递到网络所能覆盖的任何区域,使文化传播力越来越强,文化覆盖面越来越广。网络媒介还具有交互性的特点。网络媒介的交互性确立了文化消费者在文化活动中的主体地位,他们不再是被动地接受传播者生产的文化产品,而是可以根据自己的需要进行主动的选择,甚至参加到文化产品的生产创造过程之中。 以技术为核心的信息产业与以内容为核心的文化产业的融合,水到渠成地形成了网络文化产业。

(二)信息技术与文化内容的互动发展

网络文化产业形成之后,信息技术与文化内容在各自发展的同时,同时还成了推动彼此发展的因素。
一方面,以网络化和数字化为特征的信息技术的发展,使得文化的承载与传播都发生了革命性的变化,提高了文化内容的传播速度,大大拓展了文化内容的市场空间,从而有力地推动了文化内容的发展。信息技术给文化产业带来的不仅是传统文化产品成本的下降,数量和质量的提升;而且也促成了许多新形式文化产品的出现,给文化产业增加了新的经济增长点。目前,网络文化产业可分为两部分:其一是传统文化产业的网络化和数字化,比如数字图书馆、数字电影等;其二是以信息网络为载体,形式和内容都有别于传统文化的新型文化产品,比如网络游戏、移动短信等。

另一方面,富有创意的文化为互联网提供了丰富多彩的内容,其快速发展带动了信息技术和产品的升级更新。文化内容的提供使得网络有了生命力,使其成为满足人们精神需求的新手段。正如美国哥伦比亚大学教授、网络顾问委员会主席约翰?帕夫利克所言:“尽管对诸如万维网、个人数字应用和虚拟现实等激动人心的新技术的宣传喧嚣至上,但是,如果没有高质量的内容,它们将什么都不是。” 国家“十一五”规划中明确表示,通过加强宽带通信网、数字电视网和下一代互联网等信息基础设施建设,推进三网融合。三网融合趋势既是避免资源重复建设的必由之路,又体现了更便利地传播文化内容对信息技术整合的客观需要,文化内容的发展必将加速三网融合的进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