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滨海新区:探索深水区改革
根据国务院《关于天津滨海新区综合配套改革试验总体方案的批复》,滨海新区的改革任务多达10项,包括企业改革、科技体制改革、涉外经济体制改革、金融改革创新、土地管理制度改革、城乡规划管理体制改革、农村体制改革、社会领域改革、资源节约与环境保护等管理制度改革、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等。目前,所有改革事项正在有序推进,而推进最快、最富成效的改革当属土地、金融、涉外经济体制的改革,这些无不属于当前改革的“深水区”,其探索价值不言而喻。
资料图片:天津滨海新区
土地管理体制改革:探索“宅基地换房”新模式
滨海新区副区长蔡云鹏介绍,滨海新区征地一度面临两难境地:如果把地先征过来,政府难以承受巨大的资金需求,而如果不征,地价则会越走越高,无疑加大招商引资难度。为缓解这种状况,2006年6月滨海新区土地整理储备中心组建成立,就今后发展需要的大量土地进行前期收购、整理、储备,避免长期以来的现用现征的仓促模式,最大限度地拓展自我调控的空间,满足大规模基础设施建设和现代制造业发展对土地的需求。
与此同时,集中力量进行农村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模式探索,创新集体土地征收和农用地转用方式,从2005年开展城镇建设用地规模扩大与农村建设用地减少挂钩试点,以“宅基地换房”推进示范小城镇建设试点,有效破解小城镇建设中土地和资金等难题。
宅基地换房的基本思路是,在国家现行政策框架内,坚持承包责任制不变、可耕种土地不减、尊重农民意愿原则,高水平规划设计和建设有特色、适于产业聚集的新型生态宜居小城镇。农民以宅基地按规定标准换取小城镇住宅并迁入居住。小城镇除住宅区外,还规划出商务区和经济功能区,用出让土地收入平衡小城镇建设资金和增加就业岗位。原有宅基地统一复耕,实现耕地总量不减,质量不降,占补平衡。
实践证明,宅基地换房富有新意,符合国家保护耕地基本国策,不仅可以从根本上解决农民生存环境改变、生活质量提高、城乡统筹发展等问题,而且使原来布局分散、数量大、使用效率低的农民宅基地得以集中,原有宅基地通过统一整理复耕还田,可以节约、集约、高效利用土地,在不新占耕地前提下为经济发展腾出空间,有效破解了耕地保护和农村小城镇建设的土地约束问题。
宅基地换房新模式在促进土地集约化的同时,也创新了小城镇建设融资模式,主要表现为,坚持政府主导,市场运作,通过组建政府投资平台,以土地融资形成主力资本进行项目开发。同时利用市场手段,采取多种筹资方式,搭建多元化投资格局。其着眼点在于,使农民免费进住新型小城镇,分享土地增值收益,并为小城镇的可持续发展提供产业支持。
以华明示范小城镇为例,全镇12个村原有宅基地12071亩,新建小城镇占地8427亩(其中农民住宅区占地3476亩),宅基地复耕后不仅实现了耕地占补平衡,还可腾出土地3644亩,明显提高了土地使用的集约度,实现了土地资源利用的最大化。华明示范镇用于农民还迁住宅和公共设施的建设资金约40亿元,经营开发用地通过招、拍、挂方式取得的收益完全可以满足此项需求,从而实现了小城镇建设的资金平衡。
截至去年底,天津先后批准三批29个试点,涉及41万人,目前已有14万多农民喜迁新居。
金融管理体制创新:探索差异化金融发展之路
由于多种原因,天津金融底子薄,在北京、上海、深圳的金融业具有很大先发优势的情况下,天津的金融如何发展?尤其在国际金融危机后,金融创新的环境变得更加恶劣的大背景下,天津金融改革如何突破?天津财经大学国际金融研究室主任孟昊说,天津首先找到了一条有别于其他地区的差异化金融发展之路:致力建设与北方经济中心相适应的现代金融体系和全国金融改革创新基地。
去年10月,经国务院同意,国家发改委批复《天津滨海新区综合配套改革试验金融创新专项方案》。专项方案包括六个方面: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开展综合经营试点,探索金融控股公司金融业综合经营模式,争取银行开展综合经营试点,搞好排放权交易综合试点;整合及新设金融机构,健全金融机构体系;搞好外汇管理改革试点,研究探索离岸金融业务,进行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和人民币境外投资试点,设立货币经纪公司;扎实做好设立天津滨海新区柜台交易市场(OTC)的前期准备,逐步健全多层次资本市场;改善金融发展环境,提升金融服务水平。
天津市政府副秘书长陈宗胜说,虽然专项方案批准较晚,但滨海新区的金融改革一直在快速推进。截至目前,在天津注册的股权投资基金及基金管理企业已达363家,注册资金725亿元,在各行各业中的投资总额已超过400亿元。除了股权投资基金之外,天津还注册了120多家创投企业,天津已成为我国各类基金最集中的城市之一。同时,大量中外资银行、保险机构和非银行金融机构在滨海新区聚集。
涉外经济体制改革:打造中国第一个自由贸易港区
填海造陆形成的天津东疆保税港区,是中国规划面积最大的保税港区,也是滨海新区涉外经济体制改革的重要载体。东疆保税港区管委会主任张爱国说,东疆保税港区的使命是建成国内第一个自由贸易港区。当前,东疆的改革措施重点就是要实现与自由贸易港区功能对接。它的体制特征和区域属性集中体现在“四大自由”上,即货物流通自由、资金流动自由、人员进出自由以及企业经营自由。
天津市政府法制办公室主任矫捷介绍,与已运行的国内保税港区相比,东疆保税港区突破性地提出,借鉴国际通行规则,实行特殊的监管、税收、外汇、贸易、投资和航运政策,进行综合配套改革,建成具有国际竞争力的高度开放的综合贸易港区。
以监管体制改革为例,东疆保税港区创新口岸监管体制,给予口岸联合监管协调委员会以法律地位,由海关、检验检疫、边检、海事、保税港区管委会等单位组成,联合查验,信息共享,设施共用。对境外入区的货物,检验检疫部门只检疫不检验;对入区的国际航行船舶,实施电讯检疫或者码头检疫,一般不再锚地检疫;对进出保税港区的危险货物,实行异地电子申报,对诚信等级高的企业所申报的危险货物,可视为内陆直接装船,不再开箱查验。此举大大加快了货物通关速度。(记者张泽伟 刘元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