低端破坏:中国电动汽车产业化的路径选择
----刘刚副院长在中国电动汽车产业高峰论坛上演讲
从2008年开始,刘刚教授对国内外电动汽车产业进行了1年多的深入调研,对中国电动汽车产业化的实际进程及其存在的问题做出三个基本判断:
第一,与传统汽车产业不同,电动汽车产业属于战略性新兴产业,电动汽车产品是对传统汽车产业的替代,与发展混合动力汽车和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不同,依靠拥有传统汽车研发和生产技术优势的汽车企业发展电动汽车,是与虎谋皮。
第二,因为涉及到产品的系统创新,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启动者或主导者,往往不是现有的大企业,而是创新型中小企业或其他行业的新进入者。
第三,作为战略性新兴产业,电动汽车的产业化需要系统创新,在产业发展的初始阶段,既没有定型的产品,也没有完善的上下游供应链关系,更没有符合产业发展实际或内在规律的产业政策。
在以上三个基本判断或假设的前提下,刘刚教授认为,作为战略性新兴产业,电动汽车产业的发展充满不确定性,需要新的思维,新的动力机制和发展路径。例如,在电动汽车产业化阶段,需要的不是政府严格的产业管制,而是放松管制和构建创新创业环境。再例如,在汽车产业发展的路径选择上,中国与美国和日本等传统汽车产业发达国家应当存在着差异,与美国和日本现在正在走的从燃油汽车到混合动力再到纯电动不同,中国可以从本国的实际出发,直接从燃油汽车到电动汽车,不需要再走美国和日本发展混合动力的老路。
在上述分析的基础上,刘刚教授指出,中国电动汽车产业化的路径选择应当走低端破坏的道路。在电动汽车产业化的初期阶段,应当把目标市场放在对自行车和电动自行车的替代产品的研发和生产上,而不应当放在替代传统汽车的高端产品上。随着技术的积累和突破,再研发和生产高端电动汽车产品。实际上,在电动汽车产业的发展上,无论是电动自行车还是山东的低速电动车的成功发展,都为中国电动汽车产业的发展提供了成功的借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