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华主任接受天津电视台采访论“预付卡实名制”

近日,央行发布《支付机构预付卡业务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拟制定实名制具体实施细则,公开向社会征求意见。根据规定,单张记名预付卡最高面值5000元,不记名卡最高为1000元。购卡人买记名预付卡或一次性买不记名预付卡超过1万元(含),要使用实名。《办法》拟制定实名登记的细则:要求发卡机构记载购卡人姓名(单位名称)、经办人姓名、有效身份证件名称和号码、购卡人地址、预付卡卡号、金额、购卡日期、数量等,并留存有效身份证件的复印件或影印件。据悉,我市已有多家金融机构开始执行这项新规。

关于“预付卡实名制”会对消费者产生何种影响,我院滨海金融研究中心主任曹华副教授昨日接受天津电视台都市报道60分记者的采访,表示:预付卡消费主要分为两种情况。一种我们称之为“商通卡”或“中通卡”,可以跨行业使用的。本次《管理办法》主要是针对这类卡片,对卡片发行机构进行监管,通过网络信息实现对充值者及使用者的监督,以达到杜绝腐败的目的。另一种预付卡是商家发行定点使用的,如商场、超市、餐饮等机构发行的消费卡,此类卡片是由商委部管理。总体而言,本次《办法》出台,个人消费者将不会受到太大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