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开大学“村官”调研组
二、大学生“村官”政策的主要问题 1.“村官”政策着力点不够明确,部分“村官”产生政策依赖 “村官”政策的预期是让优秀大学生在农村基层得到锻炼成长,并用自己所学知识为新农村建设服务。但部分大学生对此有所误解,对“村官”政策产生高的心理预期。调查数据显示,“村官”应聘初衷为“借此为契机、谋求日后更大发展”的比例最高,占样本总体的76.35%。这说明,部分大学生选择“村官”的初衷是希望以此为契机,获得进入公务员系列或体制内单位的优惠政策。不但如此,“村官”对于卸任后出路问题也存在政策依赖。由表2可以看出,“村官”卸任后希望考取公务员、选调生、事业编制的“村官”分别为27.00%、23.60%、21.82%,合计72.42%,而选择自主创业和自行择业的仅占5.52%和3.87%,实际创业的人数仅占1.22%。 表2 大学生“村官”后出路意向与就业状况对比 选 项 出路意向 2008年实际就业 续 聘 10.54% 12.04% 公务员 27.00% 13.89% 选调生 23.57% 22.22% 事业单位 21.83% 45.37% 创 业 5.52% 1.22% 其 余 11.54% 5.28% 合 计 100% 100% 2.潜力尚未充分发挥,职能有待拓展 调查显示,仅有23.56%的大学生村官能够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服务新农村建设。这表明,大部分“村官”自身专业知识得不到充分发挥。不但如此,72.7%“村官”认为所学专业与从事的工作联系不密切。93.22%的“村官”作为村主任或书记的助理,日常工作多为会议记录、档案管理等文秘性工作,只有30.26%的“村官”能够真正参与村务决策。“村官”职能单一。除参政议政外,“村官”职能还可以向专业知识领域拓展。 3.反馈机制需进一步健全 在深入访谈中,“村官”普遍认为考核过程较为公正、严格,考核机制健全,但是现有考核体系对“村官”工作绩效的反馈不及时,对于以往工作中的缺点、不足就难以正确认识和及时改正。 4.奖惩政策可操作性不强,“村官”管理制度有待完善 大学生要在“村官”岗位上有所建树,除自身内驱力外,还需要给予“村官”有效的激励约束。但“村官”奖惩措施不具体,政策可操作性不强,如针对优秀“村官”和创业“村官”的奖励程度不够和缺乏对不称职“村官”的惩处等。当前“村官”政策没有充分发挥政策的导向和激励约束作用,不利于政策目标的实现。 三、提升和拓展“村官”工程的建议 1.建立高校与原籍生联系机制,完善和推广原籍生政策 “村官”政策实施应该吸纳高校参与。一是高校在人才培养上要引导鼓励大学生借“村官”政策平台回乡创业;二是政府要稳步推进原籍生政策;三是在全社会营造创新创业的社会氛围,为原籍“村官”家乡干事创业获得社会舆论支持。 2.探索“老带新”“高校回炉”等培训方式,提高素质能力 首先,岗前培训及岗位培训应向农业和经管法专业知识倾斜;其次,开展“村官”之间“传帮带”,用“老村官”帮带“新村官”;再次,挑选优秀大学生“村官”,让其短期内脱产参加高校组织的有针对性的农、经、管、法专业的培训班。 3.实行“广义村官”制,拓宽“村官”角色和职能 “狭义村官”是指大学生担任村主任或村书记助理,“广义村官”是指村官职能从村干部拓展到推进新农村建设的所有岗位。实行“广义村官”制有助于大学生专业知识的充分发挥。一是引导大学生“村官”开办农村培训机构;二是鼓励“村官”组建专业经济协会。;三是鼓励大学生“村官”投身农村基础教育事业。 4.帮助“村官”端正角色认知,逐步摆脱政策依赖 “村官”政策导向应该激励大学生发挥自身积极性、能动性和创造性,摆脱政策依赖,自主创业就业。一是政府要明确表达“村官”政策期望,引导和帮助应聘大学生端正角色认知,降低心理预期;二是高校要培养大学生创业意识和奉献精神,鼓励大学生志愿服务新农村建设;三是“村官”自身应该树立事业心,依靠自己力量去开拓事业,不依赖“村官”政策追求舒适和稳定。 5.完善“村官”选派制度,促进新农村建设 大学生“村官”配置应以农村人才需求为导向,基层政府应根据“村官”所学专业和专长合理安排工作岗位,最大限度的发挥其专业优势。以江苏省为例,兴化县竹泓镇各村“村官”都有自己专门负责生产的产品,使“村官”所学专业与任职村相匹配。 【本报告问卷调查和访谈工作得到了中共天津市委组织部的 指导和支持,谨此鸣谢。 指导教师:周立群、刘洪银 调查和写作人员:王志广、王卓、陈坚、秦碧珺、何楠、张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