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体功能区建设与我国区域协调发展:促进还是阻碍?(二)

安虎森 薄文广

 

三、侠义和广义视角的我国区域协调发展

1)狭义视角的区域协调发展

上面我们分析了区域协调发展的定义,从国家的相关规划对区域协调发展的表述的演进过程中可以看出,早期,人们通常认为衡量区域协调发展的一个主要指标就是区际经济发展差距是否缩小。在本研究,我们用各个地区实际人均GDP的增长率来表征各个地区经济发展。从2001-2009年全国各地区的实际人均GDP增长率如表1所示。

12001-2009全国各省区实际人均GDP的增长率

 

  从表1中可以看出:从区域内部比较看,包括北京、天津、河北等11个省市在内的东部地区,平均的实际人均GDP的增长率从2001年的0.093上升到2006年的0.138,然后有所下降,2008年降为0.0932009年后又有所回升达到0.12020012009年间东部地区平均实际人均GDP增长率为0.115

而在同期,包括山西、内蒙和宁夏8个省市在内的中部地区,平均的实际人均GDP的增长率从2001年的0.084一直上升到2007年的0.135,然后受金融危机影响,08年降为0.1252009年后又有所上升达到0.13420012009年间中部地区平均实际人均GDP增长率为0.116

包括广西、四川等12个省市自治区在内的西部地区,平均的实际人均GDP增长率从2001年的0.084一直上升到2007年的0.131,然后受金融危机影响,08年降为0.1092009年后又有所上升达到0.16420012009年间中部地区平均实际人均GDP增长率为0.118

从区域之间比较看,东中部地区的实际人均GDP增长率之差从2001年的0.002上升到2003年的0.013,然后下降到2004年的0.005,然后有所反复,到2007年,中部地区的平均实际人均GDP增长率超过了东部地区,到2009年,两者之间的差距达到了1.4个百分点。

东西部地区的实际人均GDP增长率之差从2001年的0.002上升到2003年的0.013,然后有所下降,从2007年开始,西部地区的平均实际人均GDP增长率超过了东部地区,到2009年,两者之间的差距达到了4.4个百分点。

虽然从07年,中部和西部地区的实际人均GDP增长率均超过了东部地区,但是由于前些年,东部地区一直领先,因此综合来看,东部地区2001-2009年间的实际人均GDP的增长率为11.5%,中部地区同期实际人均GDP的增长率为11.6%,西部地区同期实际人均GDP增长率为11.8%。中西部地区的实际人均GDP增长率略高于东部地区,但是领先程度非常低,仅为0.10.3个百分点。而东部地区2001年作为存量的初始经济发展水平要明显高于中部和西部地区,因而东部、中部和西部之间的绝对差距越来越大。

2)广义视角的区域协调发展

本研究把区域协调简明定义为区际实际收入水平和公共服务的均等化过程。国家“十一五”规划中,区域协调发展的内涵除了人民生活水平差距逐渐缩小外,也包括了基本公共服务的均等化。通常认为,基本公共服务主要包括政府提供给辖区居民的社会保障、医疗卫生、教育、公共基础设施、文化、环境生态等方面,因此我们采用包括基本公共服务的更宽泛视角来分析我国的区域协调发展问题,区域协调发展指数的具体构成及定义如下表所示。

在计算地区协调发展指数之前,我们首先介绍一下区域协调发展指数的计算步骤及过程,首先,我们根据考察内容获取区域协调发展指数的原始数据(如人均GDP),或者根据我们设计的指标加工原始数据(如人均收入);其次,根据考察内容,定义相应的指标,并计算指标的具体量值;接下来,我们把以上这些数据标准化为[01]区间上的无量纲的纯数字,得到最底层的指数;第四步,我们根据区域协调发展指数各组成要素的相对重要性原则,采取德尔斐法(专家赋权法)分析各级指数对上一级指数的重要程度,进而确定各级指数合成上一级指数的权重,并逐级加权合成。在由下一级指数加权合成上一级指数之前,先对下一级指数进行再标准化,即使下一级指数已经是无量纲的比例数值。之所以这样做,是因为每个下级指数都是上级指数考察范围内的一个方面,各个下级指数之间的分布范围必须对等,而下级指数之间的相对重要性,需要通过下级指数合成上级指数时赋予的权重来体现。最后,我们逐级计算和加总,最终我们能够得到一个区间在[01]表征地区协调发展的指数。一个省份的协调发展指数越接近于1,表明在相对于中国其它省份,这个省份的协调发展排名就越靠前。要特别指出的是,这种结果是一种相对的比较,而不是绝对的比较,也就是说,即使这个省份最终的结果等于1,那么也只能说明与所有其他30个省份相比,这个省份在上述包括表征人民生活水平和基本公共服务上面相对领先,而其自身是否是协调发展则不能说明,反之亦然。



[1] 北京、天津、河北、辽宁、上海、江苏、浙江、福建、山东、广东、海南等11个省市为东部地区。

[2] 黑龙江、吉林、山西、安徽、江西、河南、湖北、湖南等8个省份为中部地区。

[3] 除了东部、中部地区之外的其余12个省份为西部地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