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体功能区建设与我国区域协调发展:促进还是阻碍?(三)

安虎森 薄文广

 

2:地区协调发展指数具体构成及定义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权重

三级指标

权重

定义

权重

 

 

 

 

 

 

 

0.5

人均GDP

0.5

各地区的总GDP/各地区的总人口

1.0

人均平均

收入

0.5

各地区的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х各地城镇居民所占比例+各地区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х各地区农村居民所占比例

1.0

 

1

 

 

 

0.3

社会保障

0.4

各地区的社会保障补助支出/各地区的总人口

0.5

各地区的社会保障补助支出/各地区的GDP

0.5

医疗卫生

0.3

各地区卫生机构的床位数/各地区的总人口

0.5

各地区卫生机构的人员数/各地区的总人口

0.5

教育

0.3

各地区的国家财政性教育经费/各地区的总人口

0.5

各地区的国家财政性教育经费/各地区的GDP

0.5

2

0.2

基本基础

设施

0.4

各地区的公路里程/各地区的国土面积

0.5

各地区的铁路里程/各地区的国土面积

0.5

文化

0.3

各地区的艺术表演团体/各地区的总人口

0.2

各地区的艺术表演场所/各地区的总人口

0.2

各地区的文化馆/各地区的总人口

0.2

各地区的公共图书馆/各地区的总人口

0.2

各地区的博物馆/各地区的总人口

0.2

生态环境

0.3

工业废水排放达标量/工业废水排放总量

0.2

二氧化硫去除量/二氧化硫排放量

0.2

工业粉尘去除量/工业粉尘排放量

0.2

工业烟尘去除量/工业烟尘排放量

0.2

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量/工业固体废物产生量

0.2

2001-2009年,我国各地区的协调发展指数如下表所示。

31998-2007 我国各地区的协调发展指数

从表3中可以看出:与区域的自身相比,东部地区省份表征区域协调发展指数从2001年的0.590缓慢地上升到2007年的0.616,之后有所下降,2009年变为0.609,这说明东部地区,区域协调发展总体趋势是逐渐改进的过程。中部地区省份表征区域协调发展指数从2001年的0.403缓慢地上升到2004年的0.409,之后逐渐下降,2008年变为0.39109年上升到0.401,这说明中部地区,区域协调发展指数处于一个起伏,但轻微下降的过程。西部地区省份表征区域协调发展的指数从2001年的0.375下降到2006年的0.357,然后有所反复,2009年变为0.358,这说明西部地区,区域协调发展指数处于一个起伏,但逐步下降的过程。

从区域之间看,东部和中部之间的区域协调发展指数之差从2001年的0.188上升到2007年的0.224,然后有所反复,两者之间的差距2009年变为0.208,东部和西部之间的区域协调发展指数之差从2001年的0.215上升到2006年的0.257,之后有所反复,两者之间的差距2009年变为0.251,平均来看,东中部地区省份的平均区域协调发展指数差距从2001年的0.188增加到2009年的0.203,东西部地区省份的平均区域协调发展指数差距从2001年的0.215增加到2009年的0.239。这说明,从广义区域协调角度看,中部和西部与东部地区之间的区域不协调发展程度呈现日益增加的趋势。

综合来看,以狭义的实际人均GDP增长率来度量区域协调发展,中国的区域发展差距有扩大的趋势,以广义的人民生活水平和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来度量区域协调发展,我国中部和西部等内陆地区与我国东部沿海地区区域不协调程度日趋扩大,广义上的不协调程度远大于狭义上的不协调程度,这意味着东西部之间在实际收入水平和实际享用公共服务方面的差距更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