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提高食品质量,确保食品安全的对策探讨
1、发展现代化食品产业,构建全封闭的食品安全供应链体系。
发展现代化的食品产业,整合生产主体,简化中间环节,提高检测技术水平,进一步完善检测体系,最终构建全封闭的食品安全供应链体系,是解决食品安全问题的根本出路。实现这一目标要求提高食品企业的规模化、标准化生产水平,积极扩大食品企业的经营规模,实行产供销一体化,推广返租倒包、农超对接等模式,减少流通环节。
2、严厉打击假冒伪劣食品的生产经营,完善市场秩序。
由现代食品产业构成的市场环境,不但可以保护产品品牌,提升产品附加值,而且能够在企业内部形成“食品安全=企业品牌”的内生良性循环机制。这一方面能够有效遏制由食品企业间的恶性竞争造成的食品安全风险,另一方面能够保障食品企业经营利益,培养企业自身提高食品质量安全的内在积极性。
3、健全食品安全检测体系,提高检测技术水平和效率。
完善食品安全相关标准和认证,进一步加大食品安全标准的制订和修订工作的力度;推动我国食品安全标准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的进程;根据我国食品生产、加工和流通领域具体情况,制订具有可操作性的过渡标准或分级标准;建立健全全国统一的食品认证体系,完善认证制度;加快我国食品认证的国际互认进程。
当前广大民众能够听得懂、看得见、价格合理的检测技术和知识严重不足,消费者和生产者面对繁琐的法规和标准知之甚少。因此,有必要培养懂法、懂技术的专业检测企业,发展检测服务行业。普及基本食品质量检测知识,让百姓在日常生活中对自己所接触到的食品安全具有最基本的判断能力。
4、构建从田间到餐桌的监控预警体系,防范未然。
食品安全必须在污染食品入口之前发现,并及时解决,降低造成食品安全问题的危险系数,避免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发生。必须强化对农业投入品的质量和环境安全管理,建立和规范国家农兽药残留监控制度和食品召回监督管理制度,加快质量电子监管网建设,不断改进监管手段。派遣食品安全督导进驻企业,对种植养殖、生产加工、包装、储运、销售各环节实行全过程监管,提高监管和预警能力,确保食品安全。同时还应运用社会力量进行监督以取得更理想的监管预警效果。
5、理顺政府部门的功能和职责,加强制度建设。
首先,应理顺政府部门的功能和职责,设立危机处理部门,加强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和重大事故应急体系建设。有效整合农业、工商、卫生、质监、食品药品监管等五大部门职能,发挥政府的监管作用,落实食品安全监管制度,加大食品安全重大事故的督查督办力度,健全食品安全事故查处机制,建立食品安全重大事故回访督查制度和食品安全重大事故责任追究制度。
其次,在监管体系和信息跟踪技术基础上,明确处于不同生产环节企业的责任,避免当前发现环节的经营者承担责任的处罚方式。
最后,严厉打击涉及食品安全的刑事犯罪。完善和严格执行食品安全法律法规,让犯罪者承担应有的刑事责任,使不法分子付出高昂代价,对违法行为给予最大震慑,使其不敢以身试法。
【姚万军:南开大学滨海开发研究院研究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