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保满:楼市调控不应伤及经济基本面(下)

定价机制存疑 土地制度亟待改革
    房地产市场的调控若是真正起到作用,必须从其根本上去触动其本质的东西,否则一切调控都只是”浮云”。徐保满认为,导致高地价的重要原因是政府垄断供地造成土地资源稀缺,房价互动攀升。这一根本性问题不解决,房地产业的健康发展就很难实现。
    徐保满向本报记者分析指出,“实际上,现行的土地招拍挂制度存在很大缺陷。每块土地的竞拍底价都是由地方上的城投集团或城建集团提供的。让有政府背景的企业去做一级土地整理,由其编制成本,其中就存在许多漏洞。”一般来说,他们编制的成本交由政府,政府会以一定比例返还其一部分利润。不过,由于政府返还利润通常很不及时,甚至不返还,就很可能令其虚编成本。当然,最终成本编制也必须经过审查,但这个审查通常十分粗糙,甚至是流于形式。”
    徐保满告诉记者,以上通过审查后的价格,再加上一定的百分比,就成为一块土地最终的拍卖底价。不过,这个百分比各地会有所不同,从5%30%不等。”加价的幅度是根据供求关系决定的。比如,一块地的竞标有大企业参与,就会报得高一些,并没有一个科学的测算。不过,通常的加价幅度都在两位数。”显然,一块土地的价格在定制底价时就已被层层抬高,一旦进入拍卖市场,价格更是无法估计。
    徐保满指出,”尽管土地的价格形成机制问题很大,但这个问题谁都不敢轻易碰触,连中央高层都不去碰。为什么?因为会得罪地方政府。”她说,”形成高房价的根本问题就出在土地制度的源头上,作为一个政策的研究者,理应顺藤摸瓜梳理价格形成的每个节点,有针对的治理,而不是刻意回避。如果不从供给方着手寻求解决办法,而是采取打压需求的办法,政策的有效性显然会大打折扣。”
    而作为开发商,济南蓝石置业董事长张岷对土地招拍挂制度的弊端深恶痛绝。他认为,房价是否合理,其实是由现时的供地机制决定的。事实上,每年地价的增长幅度要远远高于房价。
在他看来,18亿耕地红线实际上是个伪命题。”中国土地利用效率其实非常低,更大量的是农村的宅基地,可以把农村宅基地整合起来集约使用。”他建议,”如果让开发商直接与农民谈,地价就会便宜很多。以济南为例,一般宅基地约为13万/亩。如果从政府手中拍地,13万就可能变成两三百万甚至上千万。”
   健全法律 摒弃对”土地财政”的高度依赖

受访专家表示,真正触及中国房地产市场的核心制度问题,正是地方政府对”土地财政”的高度依赖。从中国房地产与土地供给制度的链条看,土地财政是推高房价的重要推手。
    财政部数据显示,2010年全国土地出让收入占地方本级财政收入的71%,比上一年增加22.2个百分点。2011年全国财政收入超过10万亿,而土地出让收入就达3.3万亿,占比近三成。事实上,在不少热点城市,土地出让收入甚至可占到全年财政收入的50%-60%。
    根据2011年清华大学国情研究中心所做的调查,从1989年至2010年的21年间,全国土地成交价款增长了6732倍,其中卖地收入相当于地方财政收入的比例涨幅更高达308倍,数字增长之快令人惊愕。”当土地收入占地方财政收入一半以上时,俨然已成为他们的『第二财政』。在没有找到替代财路的情况下,除了卖地,还有哪个产业可以为地方政府提供数十亿元的财政收入?”一位房地产界人士称。
    徐保满对此进一步解释,地方对土地财政的依赖很大程度上是由于中央与地方实行的分税制。”包括房地产增值税、土地增值税,整个增值税税种是中央地方共享。有一大块要上交中央、地方政府留一块。基于这一点,作为地方官员,当然希望土地增值越多越好。”她指出,自1994年分税制改革以后,地方财政转为亏空状态,不得不靠垄断的土地资源来补偿。
    此外,徐保满认为,中国现行针对房地产的法条框架太过稀疏,且逻辑不清,甚至混乱到可怕。”比如,围绕土地方面的法律,除了《拆迁管理条例》、《土地法》,基本上就没什么了。我们国家是广义的房地产法律定义,也就是地方政府以红头文件的形式下发的命令、指示都视为法规,而我们的法规又视为法律,非常零碎,构不成体系。”
                                        (来源: 香港商报) 编辑: 黄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