薄文广:区域发展总部经济的思考之二典型城市对总部经济的认定标准分析

 

在不同的区域,存在着经济、文化、制度等方面的差异,使企业在多个区域的业务面临着各种不同的情况,企业总部不能采用统一的方式管理不同区域的业务单元。为了快速、有效地规避区域性系统经营风险,企业针对不同区域的业务设立区域性总部,以适应不同的区域市场的差异。而在不同的区域内部也存在着差异性,在区域性总部下面,往往又设立次一级的区域性总部。
通常在在企业内部,根据管理的区域范围和权力等级,企业总部可能表现的形式包括:跨国公司全球总部、负责具有相似经济制度背景的几个国家业务的总部(如亚太区总部)、对某一国家的总部(如中国总部)、对国家内部某一区域的总部(如华北地区总部)等。目前,我国各大城市发展总部经济的政策文件中,对总部的定义一般都是按照权力等级来划分的。下面我们分别对北京、上海、天津、广州对总部的认定标准进行分析。
北京对总部的认定标准
如1999年北京市出台《关于鼓励跨国公司在京设立地区总部的若干规定》,北京对跨国公司地区总部的定义是,外国跨国公司以投资或授权形式在本市注册设立的,对在一个或一个以上国家行政区域内的企业行使管理和服务职能的唯一总机构。2009年,北京市市又出台了《关于鼓励跨国公司在京设立地区总部的若干规定》(京政发〔2009〕15号),细化了对地区总部的认定标准。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可申请认定为地区总部:
1.经批准设立的外商投资性公司。投资性公司,是指跨国公司按照商务部发布的《关于外商投资举办投资性公司的规定》设立的从事直接投资的公司。
2.具备以下条件的外商投资管理性公司:(1)母公司的资产总额不低于4亿美元;(2)母公司在中国累计实缴注册资本总额不低于1000万美元,且在中国境内外投资或者授权管理的企业不少于3个;或者在中国境内外投资或者授权管理的企业不少于6个;(3)管理性公司注册资本不低于200万美元;(4)是母公司在中国境内唯一的最高经营管理机构;(5)对国际知名跨国公司,可适当放宽条件。管理性公司,是指为母公司所投资的企业和关联企业提供管理、决策、研发、资金管理、物流、销售、策划、咨询、培训等相关服务的企业法人。
上海对总部的认定标准
上海也出台了一系列针对外商投资研发机构、跨国公司地区总部和国内大企业总部的相关文件。其对跨国公司地区总部的要求,是在一个国家以上的区域内的企业履行管理和服务职能。跨国公司可以以独资的投资性公司、管理性公司等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组织形式,设立地区总部。投资性公司,是指跨国公司按照商务部发布的《关于外商投资举办投资性公司的规定》设立的从事直接投资的公司。管理性公司,是指跨国公司为整合管理、研发、资金管理、销售、物流及支持服务等营运职能而设立的公司。
已经设立的外商投资性公司,可以直接申请认定为地区总部。管理性公司申请认定地区总部,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母公司的资产总额不低于4亿美元;母公司已在中国境内投资累计缴付的注册资本总额不低于1000万美元,且母公司授权管理的中国境内外企业不少于3个;或者母公司授权管理的中国境内外企业不少于6个;管理性公司的注册资本不低于200万美元。
符合以下条件的,可以认定为浦东新区国内大企业总部:申报企业必须注册在浦东新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经营期10年以上,在浦东新区的自有固定资产投资达到5000万元以上,或注册资金(本)达到1亿元以上,或连续两年年销售额在5亿元以上;主要投资者为总资产达到20亿元或净资产达到6亿元以上的市外内资企业,并在申报企业直接投资入股的注册资金(本)中所占比例达到2/3以上;必须具有全国性或区域性行政管理、营销、结算、投资决策等职能;在管理区域内投资或者授权管理的企业不少于5个,其中至少有1个是跨省企业。
天津对总部的认定标准
天津市对总部经济也要求对多个区域内的企业和机构行使管理或服务职能的唯一法人机构。外国跨国公司以独资的投资性公司、管理性公司等企业组织形式,在本市设立地区总部。在本市设立的地区总部,应符合下列条件: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母公司的资产总额不低于30亿元人民币;母公司已在中国投资累计总额不低于2亿元人民币;在中国境内外投资或者授权管理的企业不少于3个,且对其负有管理和服务职能;实行统一核算,并汇总缴纳企业所得税。符合本条规定的外商管理性公司注册资本应不低于2000万元人民币。
广州对总部的认定标准
广州市的总部经济相关文件将跨国公司地区总部、国内大型企业总部(中国企业500强,中国民营企业500强,中国餐饮企业100强)、国家和中央部门确定的大企业(集团)(指国务院国资委管理的企业在广州设立的总部或区域总部以及战略性新兴产业(行业内营业收入排名前10名的领军企业)等定义为总部企业。
另外,广州市还根据不同的行业(具体工业、建筑、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信息传输、计算机服务和软件业、批发零售、住宿、餐饮、金融、房地产、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科学研究开发、技术服务和地质勘探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业、教育、卫生、文化、体育和娱乐业、农业等):,从主营业务收入、上缴税收、年末资产总额等方面对总部进行界定。例如,对工业企业总部界定的标准如下:营业收入10亿元以上;税收(指增值税、营业税和企业所得税,下同)合计1500万元以上(含1500万元);或上年末资产总额12亿元以上(含12亿元);对信息传输、计算机服务和软件业的界定标准如下:信息传输业上年度营业收入1亿元以上(含1亿元);或总部及下属企业上年度缴入市、区(县级市)库税收合计300万元以上(含300万元);或上年末资产总额10亿元以上(含10亿元)。计算机服务和软件业上年度营业收入1亿元以上(含1亿元);或总部及下属企业上年度缴入市、区(县级市)库税收合计300万元以上(含300万元);或上年末资产总额1亿元以上(含1亿元)。
相比较北京、上海、天津等城市而言,广州市的总部经济认定更具有科学性、针对性,值得其它城市好好学习和借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