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红锋:批量集中采购传递正能量

 

  在中央单位试点实践2年多来,批量集中采购以其节约财政性资金的显著优势获得了业内一致好评,并进入成熟期。
  业内普遍认为,对于批量集中采购这种模式,不能仅仅停留在模式本身去评价其效果和影响,而应从这种模式给整个政府采购制度带来的改变去评价。实际上,批量集中采购不仅节约了财政资金,而且给整个政府采购制度带来了观念上的改变,这样的冲击对于政府采购制度的完善更具意义。尽管批量集中采购目前试行的产品只有2类,但是这种模式也在潜移默化之中对其他产品的采购产生了一定的观念上的影响。可以说,这是一种正能量,对政府采购制度今后更加公开、公平、公正,提高财政性资金使用效率等方面势必用起到促进的作用。同时,通过媒体的大量宣传,也让民众感受到了政府采购的进步,可以直观看到财政节约的金额和效果,这带来的将是更大的社会效益和影响。
  随着实践不断深入,采购人、集采机构、供应商等参与各方对这种采购模式的熟悉程度逐渐提高。此时,财政部接连出台《中央预算单位批量集中采购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以及《关于中央预算单位实施批量集中采购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就批量集中采购下一步工作进行了详细部署。可以说,批量集中采购模式正在逐步走向成熟。
  南开大学法学院教授何红锋认为,新政执行后,能让中央预算单位批量集中采购更加规范,特别是《办法》中详细规定了中央预算单位批量集中采购的适用范围、程序、监管等内容。对于整个政府采购制度而言,此举将缩小协议供货和定点采购的采购量,这对于规范政府采购、提高政府采购的社会评价都有积极的意义。
  2年多来的批量采购试点探索证明,批量集中采购符合当前我国政府采购实践所处阶段的要求,有其生命力,这也是政策密集出台的动力机制之一。自今年12月开始,批量集中采购将增加便携式计算机、复印机等7类产品。对于供应商而言,产品的扩容意味着批量集中采购平台的扩展,更多的企业能够参与到竞争中来。在地方试点工作方面,目前,江苏省本级以及该省的南通、连云港等地也开始了批量集中采购试点工作。
  对此,企业纷纷表示,希望这一模式不仅在产品品目上增加,更希望批量集中采购可以在除中央之外更多的地方开展。如果试点可以从各省的省本级开始,扩展到更多的地方,这将是企业十分乐见的。因此,建议相关部门从国家层面出台一张时间表,对批量集中采购在地方试点的扩大作出相应的规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