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新生代农民工市民化治理对策
1、盘活农村存量资产,为市民化积累物质资本
农民工的农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和农村集体资产收益权是农民工市民化的经济基础。虽然收入水平对新生代农民工市民化没有显著影响,但如果没有一定的物质资本积累,即使享有城市住房保障权,农民工也买不起住房,难以在城市扎根落户。允许农民工带资进城奠定了农民工市民化的物质基础。但如果农村资产不能处置变现,农民工带资进城政策将沦空。当前迫切需要构建农村产权流转的制度环境和市场条件,如建立规范有形的土地产权交易市场、集体资产的股份化、宅基地的有偿转让等,完善农村投融资体系,加快资产流转,让农民工真正能够带着农村积累的物质财富变身市民。
2、畅通农民工就业通道,以职业发展促进社会资本积累
农民工社会资本积累能力与其社会身份和工作关系息息相关。传统上,农民工与技术、管理工作岗位无缘,只能从事单一化体力性劳动。从事体力劳动农民工社会交往面狭窄,交往对象层次不高。提升农民工社会资本需要企业帮助农民工建立职业晋升通道,实现职业发展。消除就业歧视是农民工实现职业发展的前提,农民工不是体力劳动的代名词,职业发展权利不单是市民权利,也是农民工权利。企业岗位分派不应依据身份而应取决于岗位胜任力。企业应根据农民工工作经验和劳动技能特点安排合适的工作岗位,如具有一定技术技能农民工可以从事技术工作岗位,具有管理能力农民工可以进入管理通道,让农民工在职业发展中提升社会资本和人力资本水平。
3、构建公平性、宽容性和激励性企业文化,促进农民工心理资本积淀
心理资本是人力资本和社会资本形成的内在基础。社会歧视让农民工微薄的心理资本流失。农民工的信心、坚韧性、乐观和期望等产生于农民工与社会和组织的互动,组织对自己的接纳、认可、激励和生活前景等有助于提升农民工心理资本。企业应该构建公平性、宽容性和激励性的企业文化,如城市劳动者与外来农民工同工同酬、量才定岗定薪;管理者及时反馈工作业绩,认可、赏识、奖励农民工,让其产生成就感和自我效能感;宽容农民工的失败和短期的低绩效行为,帮助农民工认识问题,纠正偏差,提高绩效等。心理资本提升也会提高工作业绩,形成农民工与企业的良性互动。
4、统筹政府培训与干中学,逐步提升农民工人力资本水平
新生代农民工年参训时间平均不足一个月,农民工培训问题突出。各地政府应尽快建立农民工培训政策法规,规定农民工年参训时间下限如2个月。建立农民工定期培训机制,统筹输出地、输入地政府和打工企业,分担新生代农民工培训责任。如农民工外出打工前由输出地县级政府进行前期培训,输入地政府开展定期培训,并要求所在企业每年不少于45天的在职培训,企业培训费用税前列支。政府相关部门监督检查企业农民工培训状况和培训效果。
5、以家庭整体迁移促进稳定就业,实现农民工及其家庭市民化
打工年限对新生代农民工市民化没有产生显著影响,主要源于农民工就业不稳定。稳定就业是新生代农民工市民化的先决条件。实现稳定就业,除提高劳动技能外,还要实现就业与居住融合。家庭整体迁入城市并市民化是稳定就业的保障,新生代农民工及其家庭整体市民化是稳步城镇化的内在要求。城市政府的市民化政策不应针对农民工个人,而应惠及农民工家庭,让农民工能够在城市扎根生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