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云泽:上海自贸区的“虹吸效应”及对滨海新区的启示(下)

三、滨海新区在天津自贸区试验中应注意的问题

1、系统总结自贸区“可复制”做法,真正实现“为我所用”

1)制度复制。上海自贸区运行一年以来形成了一些可复制、可推广的制度经验,并在上海其他县区及长三角地区运行。天津自贸区建立后,也会推出系列制度改革措施,滨海新区应及时关注并适时复制天津自贸区的创新制度,避免自贸区形成的暂时性政策洼地对滨海新区招商引资造成不利影响。

2)理念吸收。上海自贸区的部分制度创新,如负面清单、事中事后监管等虽尚未得到推广,但其管理理念已开始影响各省市的政策制定。对于天津自贸区一些暂时无法复制的特有制度,滨海新区可以吸收管理理念并结合自身情况,推出符合滨海新区发展需求的对应政策。

3)举措借鉴。上海自贸区一系列政策在实际运行中会遇到困难,如区内注册的企业因自贸区面积狭小、人气有限无法或不适宜开展经营的情况,针对此,自贸区和浦东新区推出了区内注册、区外活动的举措。天津自贸区运行过程中,也可借鉴此项措施,在自贸区注册但在滨海新区经营的企业,税收由自贸区和滨海新区共享。

2、提前谋划产业发展重点,实现区内外产业链条“无缝链接”

上海市服务业发达,根据“制造业一服务业协同发展”原理,上海作为长期为长三角地区提供降低交易成本的经济中心,其现代服务业发展水平越高,长三角地区尤其是江苏、浙江、安徽的现代制造业就越发达。国际金融机构的同台竞争,将为周边经济体的制造企业提供更加优越和高效率的服务。滨海新区可借鉴长三角区域发展经验,在产业发展方面借天津自贸区建设机遇,培育优势产业,实现与天津自贸区产业聚集的错位发展,打造滨海新区经济发展新平台。

3、充分借鉴上海经验,避免自贸区发展的“虹吸效应”

浦东新区与自贸区的对接主要包括以制度复制为主的制度对接,区内注册、区外活动的功能对接,外汇资金池、跨境结算方面的金融对接。就经济发展水平而言,浦东新区要优于自贸区,自贸区经济体量小,事实上是浦东新区在辐射自贸区。因此,天津自贸区成立后,滨海新区应根据经济发展规律,在招商引资、制度对接等方面提前做好预案,力争达到滨海新区与天津自贸区“共赢发展”的格局,而避免出现天津自贸区对滨海新区的“虹吸效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