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学发挥政府的制度供给作用。“新常态”下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强调更好发挥政府的作用,不是要弱化市场的作用,更不是要用政府替代市场,而是要让政府帮助市场更好地发挥决定性作用,让政府做市场做不了、做不好的事。“新常态”下的经济运行需要与之相适应的新制度安排,制度安排有两类:一类是与特定的文化传统相关的习俗和习惯,这类制度是约定俗成的;另一类是法律和规则体系,这类制度需要政府自觉建构。在“新常态”下,为确保经济运行提质增效,政府必须主动积极构建依法运行和依法治理的市场经济新秩序,要加大发展战略、规划、政策、标准的制定和实施力度,加强各级政府履行公共服务、市场监管、社会管理、环境保护等职责的能力建设和制度建设,使质量型经济运行模式具有坚实的制度支撑。
进一步壮大国有经济。国有经济在能源、交通、通信、金融、基础设施等关系国民经济命脉的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占支配地位,代表先进生产力的发展水平。中国经济正处于重化工业化和加工制造业居主导地位的经济发展阶段,已经形成了以劳动密集型产业为基础、资金密集型产业为骨干、技术密集型产业为引领的产业发展格局,国有经济是这一产业格局的基础性组织和制度支撑,国有企业凭借经济实力雄厚、运营规模庞大、组织体系严密、人力资源丰富、管理制度严格的制度和组织优势可以有力地推动产业升级换代并实现三种产业类型有机统一、协同发展。“新常态”下的中国经济必须大力推进产业升级换代和各类产业协同发展,这是实现经济运行提质增效的根本所在。因此,要不断壮大国有经济,使国有经济成为推动产业升级换代和各类产业协同发展、实现经济运行提质增效目标的中坚力量。
坚持供给管理与需求管理有机统一,实行结构调控为主的宏观调控体制机制。“新常态”下经济运行提质增效的目标既不能靠传统的计划经济思维来实现,也不能靠凯恩斯主义思维来实现,必须创新宏观调控思维,这就是以调结构、稳增长、促就业、惠民生“四位一体”的宏观调控原则为指导,构建并实施供给管理为主、需求管理为辅的宏观调控体制。该调控体制的重点是结构调控与总量调控相结合,以结构调控为主,综合运用经济、行政和法律手段对微观主体的投资和消费活动进行调控和干预,确保总供给和总需求在结构与总量上实现平衡,为经济运行提质增效目标的实现建立良好的宏观经济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