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志超:经济新常态下的创业创新政策(上)

中国正在进入“经济新常态。”速度——“从高速增长转为中高速增长”,结构——“经济结构不断优化升级”,动力——“从要素驱动、投资驱动转向创新驱动”。新常态是经济周期的一种反映,创业创新是世界潮流。经济新常态下,创业创新将成为经济增长新引擎。

创业是一种普遍的社会经济现象,不仅如此,创业还是经济发展的根本推动力。现实中的经济总是在“不均衡的状态”下运行,技术、社会、政治和其他类型的变化就会不断地提供新的信息,这些信息将影响到资源的不同使用方式。创业者通过创业活动实现了生产要素的新组合,把各种生产要素和资源引向新用途,并且把资源和要素,包括人的创造性的劳动,转化成具有更高价值的形式增进了社会财富。李克强总理在2015119日国务院第四次全体会议讨论《政府工作报告(征求意见稿)》时强调要“以结构性改革推动结构调整,增加公共产品和服务供给,促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从天津发展的大环境、现状和政策机遇下,借鉴其他地区经验和做法,可以考虑在以下几方面进行政策制定和实施:

一、调整“应届毕业生”政策

    目前为了保证大学毕业生就业率,在对待“应届毕业”与“非应届毕业生”方面的政策有所不同。某些地方的事业单位明确“只接收”应届毕业生。如果学生有创业意向,或者因某种原因失去“应届生”身份,就会丧失很多机会,这会导致机会不公,也会降低大学生的创业冲动。教育部已经颁布关于在校大学生休学创业的政策,天津可以根据本地情况制定更有效的针对性政策,提高大学生创业成功率。对学生影响巨大的是教师,但对教师创业创新还缺乏激励政策,导致学生创业创新的热情和支持也不够,毕竟在校大学生在创业准备方面还较缺乏,需要导师的帮助。

二、增加创业实习津贴

    许多单位在接收学生实习方面积极性不高,导致学生找实习单位要“托关系”,实习质量不高。要给予实习单位在接收学生实习方面的财政补贴,并在校企之间根据专业、学生情况和劳动力供需情况,制定具体的实习计划并与财政补贴挂钩,与毕业生实习绩效挂钩。实习对大学生创业创新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要结合创业服务业的培育,创造多种形式的创业实践机会。

三、提高失业保险基金使用效能

    事业单位参加失业保险、城镇登记失业率较为稳定、覆盖面不断扩大等原因必将导致未来失业保险基金规模继续增加下去,据统计失业保险基金投资收益率不到2%,为失业保险基金不断增加带来了较大压力,从而导致了福利损失。失业保险金从目前情况看,作用发挥有限。需要借鉴国际经验,将其与创业、就业挂钩,让失业保险基金在促进灵活就业、自主创业、自谋职业方面发挥积极作用。

四、设立创业补贴并简化申报手续

  设立创业补贴,创业者在申报各类创业补贴时,不需要提供《就业失业登记证》、户籍证明和所有材料纸质复印件。已申请过开业补贴的大学生在申请创业租金补贴和创业带动就业补贴时,不再需要提供高校毕业生毕业证书或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证。创业者在申请创业带动就业补贴时,不再需要提供所招用失业人员的《就业失业登记证》、新招用就业人员劳动合同和缴纳社会保险凭证。创业孵化基地在申请创业孵化基地一次性补贴时,不再需要提供创业孵化基地认定批准文件。街道(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所要依托人力资源管理信息系统,对上述简化的有关材料进行信息比对、核实、保存和上传。这些是江苏无锡的做法,可以参考借鉴。 

五、鼓励事业单位职工在职创业

    科、教、文、卫是事业单位的主要成份,大量的科研项目在这些单位进行,国家也投入了大笔财政科研经费。要引导这些单位的科研人员向着科研成果转化方向努力。给那些有技术、有专利、有创业激情、有经营头脑(四有)的科研人员解除后顾之忧,探索保留公职的创业措施,可以借鉴南京科技9条的政策实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