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云泽:国家级新区:创新须突破“天花板”(下)

需要厘清的边界

除了行政壁垒,体制机制创新在政策和法律之间的有机衔接和统一性,也引起了有关学者的忧虑。

“我们现在讲依法行政,而现有的法律法规本身可能也是阻碍创新的一些框架。”中国科学技术战略发展研究院副院长房汉廷向《中国科学报》记者表示,在国家级新区体制机制创新的过程中,创新与违法可能是一个需要认真对待和斟酌的问题。

房汉廷以众筹为例指出,众筹在解决创业创新方面的确是一个很好的工具,然而,众筹与非法集资之间并没有一个明确的界限,二者都不存在合法性的问题。一旦超出法律规定,必将会受到十分严厉的刑事处罚。

“政府应该出具一张负面清单。”房汉廷坦言,现在已经没有黄线可踩了,剩下的都是红线,如果在上位法层面不能给出明确说法,人们就不知道创新和违法的边界在哪里。

另一个羁绊则来自于权力的归属。“是给新区的主动权大,还是由各个相关部门调校的权力大,如果是后者,这种体制机制创新试验很难走远。”对于此次体制机制创新的“意见征集”,房汉廷表示了谨慎的乐观:“法规框架内的东西,不用报也都能实施,而超过法律法规框架外的东西,又将由谁来批准呢?”

走在前面的人

尽管通知刚刚下发,但对于天津滨海新区而言,已经在某些方面走在了别人的前面。

国家发展改革委有关负责人在解读通知时表示,新区要健全创新成果产业化机制、企业协同创新机制,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推进高校院所科技成果处置和收益权改革试点,加快形成集研发、集成应用、成果产业化、产品商业化于一体的创新产业链。

《中国科学报》记者近日随科技部对天津市自主创新示范区调研过程中发现,在科技成果主动权的政策落实中,天津的探索不无借鉴意义。

“过去,科学家只能把自己的成果偷偷摸摸地给别人用,如果打起官司,都是要败诉的,现在我们扫清了法律上的障碍。”天津市科委副主任贾堤语气中透露着一丝欣慰。

此外,在自主创新示范区的制度设计和政策落实方面,天津也给出了自己答案。

“制度重于技术,环境重于政策,特色重于禀赋,特色就是生产力。”在总结自主示范区的工作时贾堤强调,“天津取得的经验和成绩,体现了国务院当年为滨海新区定下的先行先试的要求,也体现了示范区的应有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