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国家级新区成立以来,关于体制机制创新的探讨便从未止息。
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向辽宁、天津、上海、江苏等13个省区和直辖市发布了关于推动国家级新区深化重点领域体制机制创新的通知。
通知要求,各新区在做好简政放权、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等共性改革任务的同时,应围绕一两个重点问题开展体制机制创新探索,力争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经验,为其他地区提供引领示范。
针对具体国家级高新区发出如此集中的机制创新“指令”,在国家层面并不多见,其背后隐藏着从中央到地方对于行政壁垒、法律边界等事关“创新天花板”问题的迫切探索。
势在必行的布局
“今天,无论是改革还是开放,都不会再像过去那样带来巨大的红利。”在北京大学经济学院副院长、发展经济学系副教授张辉看来,区域经济一体化,已经成为中国经济内功修炼的一个重要方向。
然而,这份内功还尚欠火候,很多时候,甚至演变成了一场场资源的内耗战。近年来,在招商引资的过程中,“零地租”“零税收”的怪现象屡见报端。
“我们的全球化与开放已经做得很好了,但在打破省区和地市之间的界限进行行政资源配置方面,还很不到位。”张辉向《中国科学报》记者指出,国家级新区体制机制改革的重要一环就是打破行政分割,在一个连续的城市群间实现资源的合理配置。
“如果能够实现,将在未来的5~10年中产生出巨大的制度性红利。”张辉认为,尽管行政资源、财税资源等利益分配机制的重新抉择困难重重,但无疑已成为一个势在必行的潮流。
然而,也有学者对此持怀疑态度。
南开大学滨海开发研究院产业发展研究中心主任马云泽就曾指出,尽管国家级新区管委会主任都是副省级官员,但其所供职的机构,只是经济管理机构,在行政管理权限方面难免有些束手束脚,这恰恰是国家级新区不容忽视的发展瓶颈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