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洪银:深化开放和共享,促进现代农业协调发展(上)

二、以开放和共享促进天津现代农业协调发展

1、扩大“绿箱”政策实施空间和力度,鼓励现代农业走出去。

第一、政策鼓励农业企业向天津市外投资,开展省市间农业合作。政府资助的农业项目向跨省市合作的申请人倾斜,尤其具有技术和资本优势的申请者。鼓励本市农业企业向具有土地资源和劳动力优势的外省市农业投资,政府背景的农业担保机构为其提供融资担保。第二、拓宽农产品绿色通道,拓展市域外农产品市场。建立京津冀统一的惠及所有蔬菜和水果的农产品绿色通道,打开京冀农产品市场。采用体制内单位采购和物流补贴政策培育壮大农产品产地市场,促进“三品一标”农产品走出市域。第二、在自贸区设立农业专区,给予区内农业企业更加优惠的政策,鼓励优质农产品和农业服务走出国门。

2、普及深化互联网+农业,促进现代农业信息化发展。

第一、普及农产品质量安全全程追溯体系建设。十三五期间,天津应在试点基础上,加大财政扶持,逐步建立健全覆盖全域的农产品质量安全全程追溯体系,保证消费终端能够便捷查询农产品生产加工信息。第二、完善农业电商政策。制定生鲜农产品电商政策,加大财政对开展生鲜农产品电商的农业合作社补贴力度。第三、在试点基础上推广普及农业物联网智能技术。加大财政支持力度,以项目形式逐步在全市农业企业、农业科技园区和农业产业园区推行农业物联网智能技术。

3、完善社会化服务组织培育政策,提升现代农业服务水平。

按照全程覆盖、综合配套、便捷高效健全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第一、乡镇政府引导建立面向社会服务、市场化运营的农业服务组织,如种子、农资、农技、农机和销售合作社或服务公司,明确农业服务组织的服务半径,实现对农业经营主体全覆盖、全程化服务。乡镇农业服务组织可以在村设立站点。政府给予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一定期限一定额度的税收减免政策。第二、政府定期举办各类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经营者培训,保障三年内轮训一次。第三、加强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自身组织化建设。政府引导区县同类社会化服务组织建立服务联盟或行业协会,提高服务组织自我管理能力。第四、乡镇政府加强对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经营监管,保障服务组织有序竞争、优质服务。

4、创新农业科技成果转化和科技服务模式,促进农业多层次园区化发展。

第一、在武清区建立京津冀农业科技成果转化推广基地和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采取税收减免和租赁补贴等吸纳京津冀农业科技成果在天津市转化。在武清区建立市级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示范推广科技农业。第二、开展市政府向经营性农技机构购买公益性服务试点。缩减公益性农技推广机构人员编制,将部分公益性农技推广机构推向市场,开展农业科技园区建设,人员的社会保险管理仍按事业单位执行。

5、改革农业企业治理结构,提高农业开放性营销水平。

政府引导农业企业治理结构改革,建立农业企业职业经理人和农业经纪人制度。教育行政部门引导高校设立相关专业和课程,加快农业企业管理人才培养。财政支持的各类培训中增设农业企业经理人和农业经纪人培训项目,增加诸如市场信息、营销咨询和促销策划等农业营销知识培训,提高农业企业经理人把握市场能力和农业营销水平。

6. 精准农业支持保护政策,多举措培育职业农民。

第一、《百万技能人才培训福利计划》实施中扩大培训对象资格认定范围,将常住农业人口尤其签订了中长期农地经营合同的外来农业人口纳入培训对象,培训合格颁发职业资格证书。第二、逐年增加农产品价格补贴,稳步提高农业收入水平,提高农业生产经营的吸纳力。第三、建立职业农民退休和社会保险制度。政府部门为通过资格认定的职业农民建立退休制度。无论从事独立生产经营活动还是农业企业打工的职业农民都纳入制度框架范围。优先建立职业农民养老保险制度,政府给予保险补贴。第四、将职业农民培育纳入天津市人大5年立法规划,保障职业农民培育工程实施。

 

(刘洪银:南开大学滨海开发研究院研究员、天津农学院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