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习近平总书记在看望出席全国政协十二届四次会议的民建、工商联界委员并参加讨论时,对新型政商关系作了精辟论述,强调要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这需要我们推进法治建设,完善市场体系,在阳光下运行权力,在包容中发展经济。政商关系应该有度有节,应该公平公开。
社会主义和公平竞争需要“亲”“近”的政商关系
经济建设是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中心。民营企业是构造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微观基础,是促进我国经济发展的生力军,是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根据国家统计局数据,我国企业法人单位中85%是民营控股,贡献了近三分之二的GDP。我国可持续的经济发展需要民营企业的蓬勃发展,这恐怕已是不争的事实。
然而,我国市场经济环境尚需发展。国有企业有得天独厚的优势,银行贷款、政府采购等政策环境向来对其偏爱有加;跨国资本自进入国门以来,也长期在税收、雇工、土地等政策上享受优惠。我国民营企业竞争环境存在着不公平的因素。
故而,习总书记明确要求领导干部应该与民营企业交往,应该帮助民营企业解决实际困难。政府有权不能任性,官员有权不可不为;当民营企业存在融资成本、雇工用人、外贸环境等实际困难时,我们的领导干部不能袖手旁观,而是需要胸怀坦荡和情义真诚地帮助我国民营企业。我们的领导干部需要革除“官本位”思维,主动服务于企业,落实中央的政策精神,实现经济的健康增长,建设公平的市场环境。这样的“亲商”是服务人民权益的需要,也是促进我国经济发展的手段,更是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推进公平的竞争环境的必要路径。同时,民营企业家是我国发展市场经济的中坚力量之一,需要主动与党和政府亲近,需要“讲真话、说实情和建诤言”。民营企业家的成就感应该不是财富数字的变化,而是对于国家发展的贡献。亲则互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