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知修:31省“十二五”期间GDP实际增速的测评及排名(上)

“十二五”时期,是我国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也是中国经济经历了30多年的高增长后,逐步步入转方式、调结构、促升级的重要战略阶段。以国家“十二五”发展规划纲要为遵循,各地区结合本地资源环境条件等,相继制定出台符合本地区实际的“十二五”发展规划,用以指导地区的转型发展实践。

总体来看,经过全国上下、各级各地的努力,“十二五”期间,我国综合国力显著提升,人均国内生产总值达到中高收入国家平均水平;结构调整取得重大突破,城镇人口超过农村,服务业成为第一大产业;社会事业全面进步,世界上最大的基本民生保障网编织成形;贸易大国地位得到巩固和提升,利用外资水平不断提高,走出去步伐继续加快。

但是,步入到“十二五”下半阶段后,随着中国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很多地区面临增速放缓、转型乏力等现实问题。如:面对经济下行压力的加大,一些资源型省区发展中的不确定性风险逐渐显性化,资源枯竭、企业破产、生态环境严重破坏、经济结构失衡、失业和贫困人口增多、替代产业不足等问题更加凸显;面对三期叠加的冲击,东北老工业基地的产业结构、需求结构、区域结构不合理等问题进一步暴露。也正因此,党的十八大以后,如何在转型的过程中使经济增长保持稳定性和持续性,越来越受到各级各地,以及社会各界的高度重视。

在这样的背景下,“十二五”时期,各省的经济实际处于怎样的增长水平?步入“十三五”时期后,在加快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用五大发展理念引领跨越式发展的过程中,各省应抓住的关键和重点有哪些?人民论坛测评中心依托中国统计年鉴等提供的数据,以2010年不变价格指数为基准,对我国大陆地区31个省级行政区“十二五”时期各年的实际GDP进行了计算,在此基础上,计算了31省区(直辖市)2011-2015年实际GDP平均增速。其中,31省区(直辖市)2010-2014年的相关原始数据,全部来自中国统计年鉴,各省区(直辖市)2015年名义GDP等原始数据,来自各省区(直辖市)2015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2016年政府工作报告,以及各省区(直辖市)的统计局官网、统计信息网。

结果显示,31省区(直辖市)“十二五”时期实际GDP平均增速由高到低依次为重庆、贵州、天津、西藏、云南、陕西、四川、安徽、湖北、福建、新疆、青海、甘肃、江西、湖南、广西、内蒙古、宁夏、河南、江苏、海南、山东、吉林、河北、广东、黑龙江、浙江、山西、辽宁、北京、上海。

我们依据“十二五”期间实际GDP平均增速将31省区(直辖市)划分为三个梯队:

第一梯队包括重庆、贵州、天津、西藏、云南、陕西、四川、安徽、湖北、福建、新疆11个省区(直辖市),GDP平均增速处于10.6%及以上。

第二梯队包括青海、甘肃、江西、湖南、广西、内蒙古、宁夏、河南、江苏、海南10个省区,GDP平均增速介于9.4%~10.6%之间。

第三梯队包括山东、吉林、河北、广东、黑龙江、浙江、山西、辽宁、北京、上海10个省市,GDP平均增速介于7.4%~9.4%之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