系列报道四:刘刚:“互联网+”为双新创业提供平台

  主持人:“互联网+”对于创新驱动产生了怎样的影响呢?

  刘刚:“互联网+”的影响非常明显。首先最简单的,购物已经是一个网上购物为主导了,特别是年轻人。在网上购物的结果是降低了社会的交易成本,因为在店里面租金很高,这还只是一个方面。更重要的是,在网络购买以后,和生产环节产生互动,带来了产品品种的大幅度增长,就是产品的品种。随着互联网的发展,产生C2B这种商业模式。创客在家生产的东西可以在网上卖,这种模式使得销售的产品按几何基数增加,极大地提高了消费者的福利。

  从生产者来看,生产的这些东西可以在网络上销售,说明互联网对生产的过程的深入。在调研中发现,山东一家制造窗户的企业,企业的生产设备是德国的。这家山东企业所制造每一个窗户的信息在德国的设备厂里面都能获取。如果把这些数据全采集过来,就能知道现在还在生产多少个窗户,市场需要多少个窗户。它使得供需之间信息可以瞬间传达,大大降低了库存。我听说国内一个知名服装企业,假如一年50亿的销售,库存可能达到100多亿。服装企业最怕的问题就是库存,如果需求和供给能直接对接,企业的库存很快就会减少,大大地节约了库存成本,也就节约了生产成本。日本有种模式叫做及时生产(just in time),所谓及时生产就是生产中没有库存,瞬间就被消化。这种模式依赖于订单,但是订单实际上很难做到直接和客户接触。在我国的“互联网+”发展中,阿里巴巴以及与它类似的平台企业起了一个非常重要的作用,推动了经济发展。在“双创”方面,也起到了重要作用。我到很多淘宝村调研,发现很多外出打工的人回到老家开店,做网络批发,竟然带动了本地的产业发展。最典型的是江苏省睢宁县沙集镇,在这个地方有一个村。一个村民在上海发现有些家具卖得很好,老家生产木材,也可以做这种家具,就回家做家具在网上卖,发现卖的不错。逐渐这个地方形成了上百家企业的产业集群。互联网不仅在销售,也影响了生产端。所以,互联网的发展使得“双创”更有利,我们已经看到这种发展趋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