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云泽:京津冀协同发展的难点与突破(下)

三、生态环境的“协同治理”,关键在于通过从制度设计,完善利益补偿,推进“联防联控”从概念化到实效化

环境治理是推进京津冀协同发展的重要内容,大气污染的“联防联控”仍然处于概念化阶段。在生态环境保护领域,率先突破面临的主要障碍和困难是生态环境保护的责任和义务缺乏明确的划分,联防联控的协同机制尚未建立。京津冀三地限于现有行政区划的掣肘,在生态环境保护方面尚未形成制度层面明晰划分的责任与义务;城乡布局、产业发展与生态环境保护缺乏整体统筹设计,三地各自为战,产业准入标准、污染物排放标准、环保执法力度、污染治理水平存在明显差异;尤其是河北省作为区域经济较为落后的地区,面临经济发展和环境保护的双重压力,尚未有效建立联防联控共治的协同机制,经济发展与生态环保的矛盾更加突出。

实现生态环境保护领域的率先突破,不是个别局部措施所能奏效,三地必须全面贯彻落实协同发展规划纲要,突破行政区划和条块分割的掣肘,率先在生态修复和环境综合治理上实现“四个统一”(统一规划、统一标准、统一监测、统一执法)。为此,一要进行深层次体制机制改革,建立区域生态环境保护的协作机制制定统一的环境标准,这是实现四个统一的前提,也是应该着力突破的难点;二要构建基于物联网的立体环境监测系统和区域环境承载力评估与风险管理模式;三要制定和完善生态补偿政策,设立区域生态补偿专项基金,建立区域横向生态补偿机制,探索多元化生态补偿方式。四是探索建立跨区域的排污权交易市场。五要根据不同的环境质量(或风险)控制目标,通过产业特别是能源结构的调整和生产生活全过程减排,着力突破复合性污染形成的条件,实现环境增容,最终实现生态修复与环境改善示范区的目标定位。

四、区域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难点在于补齐河北短板,实现资源在区域内的“统一、优化、均衡配置”

目前,河北省在社会发展、公共服务水平和质量层次上与京津相比差异明显,有些方面甚至呈现“断崖式”的差距。但受发展水平和政府财力不足的制约,短期内还难以有效消除。京津冀公共服务供给失衡实质上是制度的“失衡”,归根结底是部分城市功能和资源的过度“叠加”。

为此,必须从制度创新入手,以补齐河北与京津断崖式差距短板为重点,促进优质公共服务资源在京津冀区域内的统一、优化、均衡配置,合力推进教育医疗、社会保险、公共文化体育等社会事业发展,推动京津冀公共服务资源共享和功能互补,逐步提高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一方面,要积极推动公共服务资源共享,通过统一公共服务标准、推动区域之间待遇互认以及制度对接促进公共服务资源的融合发展;另一方面,要合理布局,核心是以疏解北京非首都功能为契机,推动地区公共服务资源存量疏解、增量均衡。

五、协同发展应科学处理政府与市场的关系,既需要“有为政府”的正确引导,更需要“有效市场”的积极调节

近些年来,京津冀一体化进展较为迟缓的一个重要制约因素是没有形成一个资源流动通畅、信息传递快速、生产活动对接协调、充满活力、政策统一的区域性市场。京津冀协同发展既需要“有为政府”的正确引导与推动,更需要充分调动起“有效市场”的作用,利用好现有的政策和资源,使京津冀三地的资源配置以最低成本取得最大效益。

正确划分政府与市场的边界,科学处理“有为政府”与“有效市场”的关系,两手都要抓,两手都要硬,是实现区域协同的关键所在。产业协作、企业创新、要素流动、资源配置等经济活动应更多地发挥市场的决定性作用;基础设施、公共服务、生态建设等领域更好地发挥政府的规划、协调和推动作用。一方面,对具有经营性质的企业事业单位,要善于运用市场机制,积极主动深化相关领域改革,用经济杠杆强化倒逼机制和激励机制。要着力加强对市场的引导,让市场主体认识到这是大势所趋、也是自身发展所需,激发社会责任感和参与积极性。另一方面,积极发挥政府作用,为市场创造良好的环境和条件。一是管规划,切实加强顶层设计,着力推进规划的科学制定、有机衔接和有序实施,以规划引领功能疏解;二是出政策,制定出一批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的经济政策、社会治理政策,为疏解非首都功能提供强有力政策支持;三是定标准,研究制定产业准入、污染排放、用水、用能、用地等方面的限定条件,引导规范市场主体健康发展;四是重管理,进一步建立健全产品质量、安全生产、合法经营等方面的管理制度,加强市场监管和社会管理,努力营造良好市场环境。

如何探索建立一个市场调节与政府引导相结合的跨界治理协调机制,以保障通过区域的协同发展,使经济更具活力、社会更加公平、运行更有效率,是亟待回答和解决的一个重要命题。

 

(马云泽:南开大学滨海开发研究院产业发展研究中心主任)